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林樊家油田林中15-斜012等井区、平方王油田滨4-14-2等井区零散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樊家油田林中15-斜012等井区、平方王油田滨4-14-2等井区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县境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衡特
电 话:15066028521
02林樊家油田林中15-斜012等井区、平方王油田滨4-14-2等井区零散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02关于滨南采油厂林樊家油田林中15-斜012等井区、平方王油田滨4-14-2等井区零散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及整改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