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利津油区) 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河口采油厂(利津油区) 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次公示

《河口采油厂(利津油区) 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作为网络附件进行公布(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zNeqiUZGqXgQCnQq-0clQ?pwd=t7x1 提取码:t7x1纸质版报告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口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人:王主任;

电子邮箱:wanggaobin.slyt@sinopec.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河口(利津)产能2023--第二次公示.pdf

信息来源: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