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油田垦东89井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新北油田垦东89井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北油田垦东89井区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县东部、渤海南部海域,距岸约2km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依托KD48平台,在C井口东侧扩建12井式井口平台一座,扩建KD89四腿导管架平台1座;一期新钻6口油井,其中5口水平井、1口定向井,二期预留6口井槽;新建KD47-KD34C海底电缆一条,长度4km;新建KD48-KD34C海底管线一条,长度6.2km。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546-8580923
联系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通路与海发路交叉口东180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邮编:257000 电话:05468775246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