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东区馆54层热采稠油转化学驱井网完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东区馆54层热采稠油转化学驱井网完善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丰收村周边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 东
电 话:0546-888625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