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区块距离春风一号联合站约50km。
2、主要建设内容:部署油井22口,其中新钻采油井20口(水平井3口、斜井5口、直井12口),注水井2口(苏12井、苏3井),22口井均纳入区块,统一验收;新增产能9.07万t/a;本项目采用“组台+单井”方式开发(单井井场8座,2井式井场4座,3井式井场2座),油井采用单井拉油方式生产,井场内新建井口至高架油罐Ф76×4.5集油管线共计2.9km,管线选用无缝钢管,井场外新建Ф89×14注水管线管1250m、Φ60×5注水管线1680m,新建道路33.9km;新建1个称重计量点,主要设地磅、值班室、化验室等;同时配套建设自动控制、通信、供配电、道路、结构、消防、防腐、排10西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原油外售处理。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有关规定,现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排10西区块探井转开发井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金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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