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草104、草109、草335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草104、草109、草335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东营市广饶县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共部署127口油井(新钻井65口,侧钻井62口)和2口注水井(新钻井2口),分布在62座井场,其中依托老井场54座,新建井场8座;拟建加热炉12台、电加热高架罐19座;拟建Φ76×5mm集油管线10.17km、Φ89×5mm集油管线2.77km、Φ114×5mm集油管线2.30km、Φ159×7mm集油管线10.475km,拟建Φ48×3.5mm掺水管线0.63km,拟建Φ68×10mm注水管线3.22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
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汽和注水开发方式,最大产油能力15.85×10⁴t/a(第1年),最大产液量53.81×10⁴t/a(第1年)。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13305463315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兵圣路东侧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燕山路493号
邮编:257000 电话:0546-6382926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