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樊家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林樊家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林樊家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52.1万元,本项目工程内容涉及中胜公司在林樊家油田所管辖的林中3块和林102块,主要对各区块存在环保隐患的现有管线进行原路由更换和对部分现有管输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井场、计量站进行技术改造或设备设施新增,同时完善辅助工程。本项目拟更换和新建各类管线共计40819m,其中包含集油管线19225m、注水管线21294m和输水管线300m;对LFLZ3X30井场和林中20号计量站进行技术改造、在林东11号计量站和林东16号计量站各新增混输泵1台、在林东12号计量站新增注水泵1台,以提高集输和注水能力、在林一注水站新建实验室1座、在滨603-3井场新建危废间1座,并配套完善供配电及自控工程。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166286830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燕山路493号
联系人:张工
邮编:257000
电话:15254635425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