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公司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东营乐安油气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乐安公司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乐安公司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安公司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及广饶县花官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涉及乐安公司垦利区域与广饶区域,主要对现有17座单拉罐进行拆除,新建集中拉油点1座,站外集油管线9.3km,掺水管线8.4km,智能谷电蓄热装置4台,并对史109接转站卸油池进行治理。

现有工程情况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东营乐安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油水井、采油设施、油气集输系统、注水系统、站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现有工程均具有环保手续,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乐安油气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546-8794229

电子邮件: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纸质版至建设单位,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东营乐安油气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

信息来源: 
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