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项目位置: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以南,东八路两侧莱113区块开发区域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废弃莱113-14注水井场范围内建设1座具备油处理、伴生气变压吸附、水汽提脱碳处理功能的莱113-14集中处理站,在其东侧现有废弃配水间占地范围内新建1座具备二氧化碳提纯液化功能的伴生气处理回注站。同时项目在站外配套建设输油、注气管网,其中新建莱113区块各油井至莱113-14集中处理站的集油支线3条,单井集油管线2条,合计7335m;新建莱113-14集中处理站至区块现有集油干线的外输管线1条,长度为100m;新建莱113-14集中处理站与伴生气处理回注站间的伴生气管线2条,长度合计130m;新建伴生气处理回注站闭排罐至莱113-14集中处理站三相分离器的分离水输送管线,长度为90m;新建伴生气处理回注站至现有注气井的CO2液态高压加注管线3条,合计3480m。本项目不涉及现有管线的拆除。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59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33564
联系邮箱:yangbin761.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