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石油开发中心草705、草104、草109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接收社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工程内容包括产能建设工程和单井拉油转管输工程。本项目共部署116口油井,建设49座40m3电加热高架罐、Φ89×4mm单井3管线6.24km、Φ114×4mm单井油管线0.50km、Φ219×6mm集油管线18.50km,Φ60×4掺水管线1.50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本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20.59×104t/a,最大产液量93.16×104t/a。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faLodxnzpJjSiSAN6Sw3g 提取码: 7mgm;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兵圣路东侧;
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305463315;
电子邮箱: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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