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油开发中心草705、草104、草109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
现有工程概况:截至2021年底,胜通分公司共有开井油井289口,开井注水井10口,报废井86口,停产井34口,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工程内容包括产能建设工程和单井拉油转管输工程。本项目共部署116口油井(新钻油井111口,侧钻油井5口),建设49座40m3电加热高架罐、Φ89×4mm单井管线6.24km、Φ114×4mm单井管线0.50km、Φ219×6mm集油管线18.50km,Φ60×4掺水管线1.50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本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20.59×104t/a,最大产液量93.16×104t/a。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
联系电话:13305463315
邮政编码:257336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785025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85970141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胜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