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现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春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春公司”),其前身是胜利油田塔里木和田勘探项目经理部,成立于1996年4月;随着勘探区域的拓展及油气勘探的突破,2011年11月,勘探和开发业务分离,成立新春采油厂;2015年4月27日,新春采油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99+1”模式开展股权合作,注册了合资公司——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石化上游第一家属地注册企业。

新春公司主要负责新疆探区准噶尔、吐哈2个盆地16个区块的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及原油生产销售任务,辖区面积4.35万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底,共发现春风、莫西庄、春晖、阿拉德、征沙村、永进6个油田,累计探明含油面积194平方千米,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7757万吨、控制石油地质储量21656万吨。5个油田中仅春风油田 正式投入规模开发,2015年公司生产销售原油102万吨,实现了百万吨油田建设目标,2021年公司生产销售原油129.9万吨。

截至2021年底,新春公司共有油井1307口、注水井20口,联合站2座,接转站2座,燃煤注汽站7座,注水站2座,变电站2座,无人值守增压站8座,注汽注水水源井管网、集输管网共计415.8千米,供配电线路247千米。。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新春公司采出水处理系统位于春风联合站和春风二号联合站内,采用“重力除油+沉降+过滤”工艺,采出水由联合站处理达标后,经资源化处理回用于注汽站锅炉用水,剩余部分回注油田,均不外排。

新春基地内共有工作人员约100人,内设职工办公楼、公寓楼、食堂、辅助用房等。生活污水经新春基地内排水系统排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用于绿化。

锅炉废水主要来自于锅炉软化水处理装置反冲洗过程产生的外排水和锅炉定期排污水,排放的废水用于脱硫塔补水和煤渣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新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井场、站场和地面工程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1)燃料燃烧烟气

燃料燃烧烟气主要来自注汽站锅炉,其燃料均为煤,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燃烧废气经脱硫、脱硝和除尘后通过烟囱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原油开采、集输和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生产/储存装置阀门、法兰等处因破损或密封垫圈老化等原因导致泄露和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3、噪声

新春公司主要噪声源为站场的各类机泵,如各场站压缩机、污水提升泵、注水泵、空压机、外输泵、喂液泵,井场采油机、井下作业机械等设备、锅炉和风机等。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项目产噪设备采取了厂房隔声、消声器、固定基座等降噪方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新春公司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注汽站锅炉产生的炉渣、脱硫渣和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清罐的含油污泥、废油桶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石油开采产生的含油污泥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废物代码071-001-08,废油桶废物代码900-249-08;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各生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

注汽站锅炉产生的炉渣、脱硫渣外售综合利用;锅炉房软化水处理系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生活垃圾由车辆拉运至128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含油污泥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新疆锦恒利废矿物油处置有限公司等具有含油污泥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

三、联系方式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E-mail:799532259@qq.com

   

 

2022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 
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