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新建1套3000t/a油泥减量化处理装置,以现有工程叠螺脱水后的3000t/a油泥(含水率85%)为原料,采用“无氧热脱附”工艺,处理后油泥量减少至约337.5t/a(含水率10%)。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见https://www.doc88.com/p-19729702722259.html,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成霞 联系电话:13475468266 邮箱:chengxia19840515@sina.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