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采油厂单拉罐废气排放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单拉罐废气排放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

 建设内容:本次主要在孤东九区通过补孔、防砂、注汽吞吐等措施扶停井33口,扶停井后该区块共计开井50口,并新建集输管线,将现有单罐拉油改为管输。本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液量为27.2 ×104m3/a,最大产油量为3.6×104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详细:纯孤东采油厂单拉罐废气排放治理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浏览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Cgk2zQFZUgncwItwxFfEA 提取码:xa0d,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联系电话:0546-8581220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子邮箱: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2022530

 

信息来源:孤东采油厂
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