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孤东采油厂单拉罐废气排放治理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需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单拉罐废气排放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
建设规模:本次主要在孤东九区通过补孔、防砂、注汽吞吐等措施扶停井33口,扶停井后该区块共计开井50口,并新建集输管线,将现有单罐拉油改为管输。本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液量为27.2 ×104m3/a,最大产油量为3.6×104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81220
电子邮箱: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46-877524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