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高89-樊142地区二氧化碳驱油与封存示范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胜利油田高89-樊142地区二氧化碳驱油与封存示范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胜利油田高89-樊142地区二氧化碳驱油与封存示范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地理位置: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建设内容:1)回注工程:依托现有ZN5-12井场新建1座伴生气回注站,部署5口伴生气回注井(依托老井建设),新建高89集中处理站——伴生气回注站DN200、3.5mPa伴生气回注干线9km;新建DN50 35mPa单井回注管线2870m。

2)注水工程:部署15口注水井(13口依托现有注水井、2口油井转注),分布于现有15座单井井场。新建2套25MPa注水井口装置,依托G26-2转注井井场新建1座橇装配水间,新建注水管线DN50、400m,引自现有注水干线;新建G26-2橇装配水间至ZN5X10转注井单井注水管线DN50、400m。

3)采油工程:正南区块内部署19口油井(均为现有油井),开发前3年年均增油1.8万吨,依托现有集输系统,去正理庄沉降站处理。

4)集输工程:

(1)单井集油管线:依托现有集输系统,不新建。

(2)对高青油区现有4口井进行改造,井下分别新建1台电潜泵,新建DN50 5.25km余热管线、新建DN80 0.5km余热管线、新建24套空气源热泵。

(3)一期工程高89集中处理站、樊128集中处理站变更:因新增余热采出液,并为推广应用阶段预留处理量,导致预计进站采出液量增大,由一期工程批复中的采出液设计处理规模1000m3/d变化至1800m3/d,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次重新评价89集中处理站。

(4)新建樊128集中处理站外输油干线DN150、6.22km,净化油插输至现有樊家站~小营站输油管线,因拟建樊128集中处理站外输油干线跨越淄博市高青县和滨州市高新区,为便于油区及属地主管部门管理,建设单位拟在行政区交界处(高青县内)设置截止阀,本次环评仅包括樊128集中处理站外输油干线高青段(DN150、220m)及截止阀,滨州市内外输油管段纳入《纯梁采油厂滨州油区2022-2024年滚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评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见https://www.doc88.com/p-27747070857803.html,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单位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纯梁采油厂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5666216907

邮箱:jiangwei889.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2022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 
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