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采油厂2022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对“孤岛采油厂2022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2022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选址选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部署新钻井93口(油井82口、注水井11口)和68口侧钻井(侧钻油井50口、侧钻注水井18口),新建Φ76×5mm单井集油管线50.44km,新建Φ76×9mm单井注水管线15.25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作为网络附件进行公布(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Lhm_x-5mgeYWRmlP5PgsA 提取码:z1x2),纸质版报告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孤岛采油厂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8661379859

电子邮件:guofei682.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