埕岛油田东部区域百万吨产能建设(一期)及主体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埕岛油田东部区域百万吨产能建设(一期)及主体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接收社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新建2座平台(CB15平台、CB371平台),同时平台上共新增52口生产井(其中:CB15平台:30口;CB371平台:22口);改扩建1座采油平台(CB30A平台),外扩九井式平台,新增2口油井;技改8座采油平台;新建海底输油管线7条(其中CB30A~海五联海底输油管线涉及陆上部分,约0.9km);新建海底注水管线8条;新建海底输气管线1条;新建海底电缆7条。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询网址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9caWdp2S4R-Q4YBEFnRUg,提取码:d6lk;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海洋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80923;

联 系 人:任工;

电子邮箱:rendenglong.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2021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 
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