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盘采油厂2021年商河地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办法要求,在向主管部门报批前,我公司现将《临盘采油厂2021年商河地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网上公示。
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索取联系方式:0546-8861017;zhangwei722.slyt@sinopec.com

信息来源: 
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