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南采油厂东营市区域油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滨南采油厂东营市区域油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滨南采油厂东营市区域油田开发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3、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

4、建设内容:

(1)拟建项目部署油水井251口,其中油井201口,注水井50口;钻井总进尺769476m,新建31座井台,依托31座已建井场。王庄油田、单18块和单83-斜137井区开发方式为注汽开发,其他区块采用水驱开发方式新建201台抽油机及井口装置,新建19台井口加热设备,新建单井出油管线4.265km,集油支线6.1km,集油干线19.18km;新建50套注水井口装置,新建注水管线38.4km;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能力38.7×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17.6×105t/a(开发第15年)。
    (2)采油管理九区29号站至利津联合站外输管线改造,由原17km优化为15.96km,定向钻穿越1650m,浅埋穿越593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46-3463314

E-mailzhengxiaozhong.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46-85557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