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辛采油厂2021-2022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辛采油厂2021-2022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项目位置: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东辛采油厂开发区域内输油管网、注水管网以及CO2输气管网进行改造优化,其中涉及更新改造现有集油支干线1条,长度为7.05km;更新改造现有注水支干线4条,长度合计1.99km;新建集油支干线15条,长度合计23.19km;新建单井集油管线36条,长度合计9.365km;新建注水支干线7条,长度合计11.71km;新建单井注水管线7条,长度合计1.83km;新建CO2输送管道2条,长度合计2.405km。同时项目对营591-2井场及辛14站实施就地分水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59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46-8557708           

联系邮箱:zhanglijiang.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 
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