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中心河口采油厂陈42号回注站采出水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新能源开发中心河口采油厂陈42号回注站采出水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作为网络附件进行公布(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p4xXafMPhkGKCRHcvVQUA提取码:23y8),纸质版报告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

联系电话:15263880690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子邮箱:wangchq761.slyt@sinopec.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 
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