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建设内容:

共部署新钻井66口(油井46口、注水井16口、水源井4口)。配套建设管线、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暖通、防腐及道路系统等。站场改造:改造郑411-P2污水处理站。

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8.72×104t/a(第1年),最大产液为28.22×104t/a(第1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详细: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能建设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浏览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WpkarbbJ-no60tk5oRdmg,提取码:ailo,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聊城路89号石油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13305463315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