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建设内容:
1、产能建设:共部署新钻井66口(油井46口、注水井16口、水源井4口);新建单井油井井场6座(建设6座40m3电加热高架罐),单井水源井井场3座,丛式井场6座(其中7#井场配套建设6座40m3电加热高架罐;10#井场配套安装1台350kW水套加热,并配备低氮燃烧器,安装1台三相分离器Φ2400×10000mm、天然气分水器Ф1200和天然气干燥器);拆除10座40m3电加热方罐,迁建利旧10座40m3电加热圆罐,改造现有11座40m3电加热圆罐;共安装21套DN100 E级全天候呼吸阀、21套DN80 E级全天候液压安全阀、21套石油储罐阻火器。新建单井集油管线Φ89×4mm无缝钢管,共1.5km;集油管线Φ114×4mm无缝钢管,共2.0km;集油干线Φ219×6mm无缝钢管,共3.0km;新建注水管线Φ219×6mm无缝钢管3.0km和注水管线Φ76×9mm无缝钢管0.5km;配套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暖通、防腐及道路系统等。
2、站场改造:改造郑411-P2污水处理站,具体工程量为新建埋地30m3污油回收罐1座;利旧原有两座50m3缓冲罐;新建污水提升泵2台;新建2台污油回收泵;拆除隔油池。
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8.72×104t/a(第1年),最大产液为28.22×104t/a(第1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详细: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利津油区能建设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浏览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WpkarbbJ-no60tk5oRdmg,提取码:ailo,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聊城路89号石油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13305463315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