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2021年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委托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河口采油厂2021年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河口采油厂2021年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2021年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河口区境内

建设内容:方案共部署84口、气井7,钻井总进尺211161m,安装抽油机84台,配套建设管线、消防、供电、自控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最大产液量为50.82×104t/a(第十五年),最大产油量为20.16×104t/a(第一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河口采油厂

人:于军

联系电话:13361502060

    箱:yujun098.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1615

信息来源: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