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广饶油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广饶油区产能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2021年广饶油区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东营市广饶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4、建设内容:(1)部署50口井(49口油井、1口注水井),并配套建设管线、供配电、自控系统等设施。(2)建设固废暂存场,用于储存油泥砂及含油固体废物。(3)对草104接转站外输管线进行隐患治理。(4)对草4-6#平台至草4-2接转站等6条平台集油管线进行更新。(5)将草705现有油井由单井拉油改为掺水集输。(6)对现有多功能罐、高架方罐、高架卧式圆罐等单拉罐分类改造,进行VOCs减排治理。(7)对现有在用单井燃气加热炉优化替代,进行燃气废气减排治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05463315

E-mailchenpeng.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46-85112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