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鲁胜公司河口油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胜利油田鲁胜公司河口油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胜利油田鲁胜公司河口油区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河口街道及利津县刁口乡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邵家油田邵4、沾38等区块进行零散井调整和侧钻,共部署41口新井(均为油井),采用注水开发方式。新建集油管线2.0km、单井集油管线1.5km。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最大产油量为6.15×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为22.84×104t/a(第15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锦霞路22号

联系电话:17705466310

邮政编码:257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子邮箱:zhanghj996.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联系电话:15318365976

邮政编码:257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子邮箱:zhangyang785.slyt@s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发布单位: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 
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