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湿地修复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环保防护地面工程改造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河口湿地修复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环保防护地面工程改造;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布在红柳油田、新滩油田,对湿地修复区域油气集输设施、清水管网、电气设施及生产道路进行更新改造,并对报废管线及更新后原管线清洗回收,同时对零号泵站、东四联合站进行站内改造。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涉及孤东采油厂零号泵站、东四联合站、多个计量站以及油气集输设施、清水管网、电气设施、生产道路,现有工程均具有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孤东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82892;

邮政编码:257237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子邮箱: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77522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李工;

电子邮箱:11056517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2021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