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河口湿地修复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环保防护地面工程改造;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布在红柳油田、新滩油田,对湿地修复区域油气集输设施、清水管网、电气设施及生产道路进行更新改造,并对报废管线及更新后原管线清洗回收,同时对零号泵站、东四联合站进行站内改造。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涉及孤东采油厂零号泵站、东四联合站、多个计量站以及油气集输设施、清水管网、电气设施、生产道路,现有工程均具有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孤东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82892;
邮政编码:257237;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子邮箱: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77522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李工;
电子邮箱:11056517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