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2021年地面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部署采油、注水、注聚各类管线120条,分布在孤岛油田、垦西油田、孤南油田。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联系人:郭菲
联系电话:18661379859
电子邮件:guofei682.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联系电话:15318365976
邮政编码:257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子邮箱:zhangyang785.slyt@s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发布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