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采油厂海三联至海四联输油管道末段更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开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三联至海四联输油管道末段更新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更换海三联合站至海四联合站原油外输管线中德阳化工至海四联合站段管线及路由,新建DN500管道5.569km,并配套建设防腐、通信等工程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海三联至海四联原油外输管线1998年建成,总长度为17.8km管线规格为Ф426×9输油管线,德阳化工至海四联合站Ф426×9原油外输管线总长5.0km,近年来,该段管线发生数次穿孔。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河镇黑龙江路9号

联系人:任登龙

电 话:13854626736

E-mail:13854626736@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孟宪策

电 话:18561227527

E-mail:mengxiance@slofzx.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2021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