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1〕75号)文件要求,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简称滨南采油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滨南采油厂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企业。

滨南采油厂成立于1968年11月,勘探开发面积2750平方千米,横跨滨州、东营两地市两区两县,管理着滨南、平方王、尚店、利津、单家寺、林樊家、王庄、平南、大芦湖和乔庄十个油田。下设9个机关部门,4个机关直属,9个采油管理区,4个专业化队伍,2个科研单位。在册职工3361人,其中合同制员工3265人,非全日制用工96人。

滨南采油厂累计生产原油9412.50万吨。2020年,完成原油产量197.8275万吨、交油量193.3987万吨。拥有各类设备2773台(套),油井总井数3146口,水井总井数924口。2020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32.5万吨,增加可采储量49.3万吨,新建(增)产能7.4万吨。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水

(1)采油污水

滨南采油厂废水来源主要是采出水,采出水水经过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后,回注地层。

(2)作业废液

滨南采油厂作业废液拉运至滨一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污水站进一步处理,然后经注水站回注地层,无外排。

2、废气

滨南采油厂废气来源主要为工艺废气和加热炉、锅炉燃烧废气。

(1)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采油井场、联合站等站场会有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各井场、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

(2)燃烧废气

燃烧废气主要来自加热炉、锅炉、多功能罐,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多功能罐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3、噪声

滨南采油厂主要噪声源包括机泵、压缩机等设备。各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泵房和机房内,通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滨南采油厂生产工艺所产生的油泥砂均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531号

联系人:封双海

联系电话:15615065656

E-mailfengshuanghai.slyt@sinopec.com

 

信息来源: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