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文件要求,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简称桩西采油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桩西采油厂成立于1989年12月,是胜利油田所属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南依黄河,西靠河口,北东两端濒临渤海。桩西采油厂现有4个采油管理区和1个集输大队,管理着桩西、五号桩、长堤、老河口4个油田,共计90个开发单元。

截至2020年底,桩西采油厂共有油井1422口,开井680口,停井303口,报废井439口,年产液量1408×104t,年产油量67×104t;共有注水井558口,开井199口,停井135口,报废224口,年注水量1398×104m3。生产设施还包括1座联合站,8座接转站,15座注水站,55座配水间,集油管线共计470.82km,注水管线共计334.30km。

桩西采油厂下设5个机关管理部门、2个直属单位、4个采油管理区和科研所等单位。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水

(1)采油污水

桩西采油厂废水来源主要是采油污水,采油污水经过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后,通过回注泵加压回注地下,回注地层,无外排。

(2)作业废水

作业废水主要包括修井作业产生的井筒循环液、井口返排水、冲洗水、冷却水(机械污水)。作业废水全部进入油气集输流程或依托长堤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加热炉、锅炉燃烧废气。

(1)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采油井场、站场等会有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各井场、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

(2)燃烧废气

燃烧废气主要来自加热炉、锅炉、多功能罐,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炉和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多功能罐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3、噪声

桩西采油厂主要噪声源包括机泵、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65dB(A)~100dB(A)。各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泵房和机房内,通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桩西采油厂油气处理和修井作业会产生含油泥砂,桩西采油厂产生的油泥砂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汉江路15号

联系人:陈学汉

联系电话:13386476182

E-mail:chenxuehan.slyt@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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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