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1〕75号)文件要求,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简称孤东采油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孤东采油厂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企业。

孤东采油厂成立于1989年,地处山东省东营市境内,截至2020年12月底共管理和开发着3个油田(孤东、红柳、新滩),下设5个采油管理区,即:管理一区、管理二区、管理三区、管理四区、管理五区。

截至2020年12月底,孤东采油厂油井总井数3228口,年产液量4403.85×104t,年产油量144.96×104t;注水井总井数1435口,年注水量3391.56×104m3;生产设施还包括5座联合站、2座接转站、8座注聚站、7座注水站、178座计量站、136座配水间和1989.18km集输管线。

现有机关职能部门9个,服务中心3个,下辖基层单位13个。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水

(1)采油污水

孤东采油厂废水来源主要是采出水,采出水水经过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后,回注地层。

(2)作业废液

孤东采油厂的作业废液拉运至长堤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污水站进一步处理,然后经注水站回注地层。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加热炉、锅炉燃烧废气。

(1)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采油井场、联合站等站场会有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各井场、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

(2)燃烧废气

燃烧废气主要来自加热炉、锅炉,均以净化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

3、噪声

孤东采油厂主要噪声源包括机泵、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65dB(A)~100dB(A)。各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泵房和机房内,通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孤东采油厂产生的油泥砂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孤东采油厂

联系人:程建

联系电话:0546-8582892

E-mail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信息来源: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