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柳油田、新滩油田12口井井筒产能恢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柳油田、新滩油田12口井井筒产能恢复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红柳油田、新滩油田12口油井进行大修,以侧钻方式进行井筒恢复,在各井现有井筒内局部井段打水泥塞,经通井后侧钻至原层系。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主要为12口油井及其井场,现有工程均具有环保手续,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孤东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82892;

邮政编码:257237;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子邮箱:chengjian507.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775108;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张工;

电子邮箱:zhangyueyong@slofzx.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信息来源: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