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芦湖油田樊页平1块沙四纯上页岩油新区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包李福村东侧360m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钻4口油井,并对2口探井转开发油井,均位于1座新建井场中。新建樊163分水点一座。新建φ89×4mm单井集油管线900m,φ114×4mm输气管线900m,φ114×4mm集油管线2500m,φ168×4mm集油管线900m,φ114×4mm注水管线900m。新建200kW水套加热炉1台,400kW水套加热炉1台。另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自控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60号;
联系电话:0546-868775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子邮箱:t-wupeng181.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55738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姚工;
电子邮箱:yaowenzhe@slofzx.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