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湖油田樊页平1块沙四纯上页岩油新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芦湖油田樊页平1块沙四纯上页岩油新区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包李福村东侧360m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钻4口油井,并对2口探井转开发油井,均位于1座新建井场中。新建樊163分水点一座。新建φ89×4mm单井集油管线900m,φ114×4mm输气管线900m,φ114×4mm集油管线2500m,φ168×4mm集油管线900m,φ114×4mm注水管线900m。新建200kW水套加热炉1台,400kW水套加热炉1台。另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自控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60号;

联系电话:0546-868775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子邮箱:t-wupeng181.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电话:0546-8557380;

邮政编码:257100;

联 系 人:姚工;

电子邮箱:yaowenzhe@slofzx.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信息来源: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