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采油厂中 0-侧平 19 等 7 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中 0-侧平 19 7 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中 0-侧平 19 7 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设施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1130-202012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菲

联系电话:1866137985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验收意见及整改说明.pdf

中 0-侧平 19 等 7 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报告.pdf


信息来源: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