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10东块火烧驱油试验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东块火烧驱油试验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东块火烧驱油试验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

建设内容:共部署13口井,其中注气井3口(利用老井1口、新钻井2口),生产井10口(均为利用老井),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实施金11-27井组,包括1口注气井及5口生产井;二期工程实施金11-41和金11-42两个井组,包括2口注气井及5口生产井;配套注气增压系统及注气管线分期建设,配套采出气集输及处理系统按照两期规模一次建成。注气增压设施与采出气处理设施按照两期规模统筹征地,合建1座注气处理站。本项目最大产油量为2.30×104t/a(第3年)、最大产液量为5.45×104t/a(第9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60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46-868775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4

信息来源: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