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家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开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单家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贯庄村西北1.2km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新钻油井18口,分布于1座新建丛式井场内;新建采油井口装置18套,配套建设700型皮带式抽油机18台;新建Φ89×5mm集油管线1km;新建40m3多功能罐6座。另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及井场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锦霞路2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46-8747798

E-mail:wee520.love@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陈曦

电 话:18954629050

E-mail:chenxi@slofzx.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