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胜利油田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

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胜利油田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

(序号第25项)整改公示

根据《东营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要求,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胜利油田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序号25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胜利油田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活动存在多年,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的300处油田生产设施,目前仅有89处关停退出恢复生态,仍有211处尚未完成整改;位于实验区的2181处生产设施,尚有海域部分643处未完成整改,完成2020年前全部退出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相关油井虽已关停退出,但生态恢复不到位,整治不彻底。

二、胜利油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油田安全总监;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运行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油气开发管理中心、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管理部、油地工作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具体由胜利油田QHS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督导运行。

三、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对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油田生产设施全部关停,制定退出及生态恢复计划。对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的油田生产设施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和破坏生态环境。

五、整改措施

1.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211处油田生产设施,2018年底前退出35处,2019年退出77处,2020年退出99处。

2.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涉海实验区643处油田生产设施,重新编制《胜利油田山东黄河三角洲飞雁滩油田等六个油田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生态环境部批复。

3.对位于实验区内的油田涉海生产设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升管理级别,加强溢油风险防范,杜绝新钻井等扩大规模等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4.2018年9月底,完成已封油井附近地面废油、油渣清理工作。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对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211处油田生产设施按计划三年内完成关停退出

对于海域内276处生产设施(截至2018年8月7日已完成退出65处,剩余需退出211处),胜利油田分公司按照原国家海洋局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的意见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求,组织编制《胜利油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关停退出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胜利油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垦东12区块和老168区块关停退出方案专题论证报告》,并先后通过原国家海洋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营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

对海域内剩余211处(207口井和4处站场)生产设施制定了2018-2020年退出方案,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207口井封井退出,11月30日完成211处生产设施拆除,12月10日完成核心区和缓冲区内300处(含陆域24处、海域内276处)油田生产设施生态恢复工作,关停退出和生态恢复工作符合《胜利油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关停退出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胜利油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垦东12区块和老168区块关停退出方案专题论证报告》相关要求。

2.对实验区内的油田生产设施按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实验区海域内643处(在用460口井及58处站场、已封井退出125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于2020年1月12日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关于胜利油田山东黄河三角洲飞雁滩油田等六个油田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4号)。针对实验区内油田生产设施,胜利油田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系统梳理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油田生产设施环保管理,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和破坏生态环境。

3.2018年9月底,组织完成了已封油井附近地面废油、油渣清理工作。封井过程中,作业井场处采用船型围堰铺设地面,防止管杆油污落地。整个封井和地面设施拆除过程中,全程进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对有可能造成地面污染的地方均采用防渗防落地保护,杜绝油污落地。

七、整改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0日

八、整改自我验收情况

2020年12月4日,在分阶段组织整改验收的基础上,由胜利油田QHSSE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生产运行管理中心、油气开发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中心、设备管理部、油地工作部、工程建设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检验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整体验收,确认胜利油田所属二级单位已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胜利油田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序号第25项)”整改,同意该项问题通过油田内部验收。

九、联系方式

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8711603

   十、说明

本次公示期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联系。

 

 

 

 

胜利油田QHSSE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