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油田四区4-11-侧更15等六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孤东油田四区4-11-侧更15等六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东油田四区4-11-侧更15等六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前线(孤东圈)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建

    联系电话:0546-8582892

孤东油田四区4-11-侧更15等六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1).zip

信息来源: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