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涉及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第29项)整改公示

根据《东环督改办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东环督改办关于印发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现将胜利油田涉及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第29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山东省是煤炭消费大省,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近4亿吨,居全国首位,减煤是全省能源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要求。但督察发现,部分地市减煤工作推动不力,数据严重失实,滨州市、聊城市问题尤为突出。滨州、聊城两市2017年8月才制定年度减煤方案,将减煤任务简单摊派给滨州魏桥创业集团和聊城信发集团,要求两公司分别完成减煤任务1140万吨和641万吨。若要完成任务,魏桥创业集团和信发集团2017年8月至12月只能用煤380万吨和32万吨,仅相当于上年同期用煤量的19%和5%,只有采取停产措施才能完成目标。魏桥创业集团和信发集团为完成任务,分别虚报减煤量1726万吨和611万吨,且层层上报,无人核实。

二、胜利油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生产运行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胜利发电厂、石化总厂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目标:持续做好煤炭压减和数据核对工作,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确保2019-2020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东营市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五、整改措施

1.统筹全年煤炭使用计划。按照全年煤炭消耗总量,胜利发电厂煤炭使用量要以民生供热保障为主线,统筹测算全年发电、供热用煤分配,把煤炭使用分解落实到月度,滚动实施、次月平衡,确保全年煤炭使用不超限额,数据核对准确。

2.细化月度煤炭使用方案。胜利发电厂在生产计划中,首先以供热保障为主线,按照冬季极寒天气下最大供热负荷、机组以热定电运行方式预留足够煤炭,保证冬季民生供暖用煤需求;迎峰度夏期间,按照机组最大发电能力预留煤炭,保障电网用电需求;其他月份按照保证电网安全基础上,以最小运行方式安排机组运行。

3.统筹生产优化设备运行。石油化工总厂要组织动力车间对本锅炉耗煤情况与设计值相比较,与历史同期对比,与总部的先进值对比,找出锅炉降低煤耗的方向。根据全厂生产情况,做好蒸汽平衡。特别是要做好蒸汽动力系统优化,缩短水煤浆锅炉运行时间。监控全厂节煤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评价,优化运行。

4.积极采取节能降耗措施,推动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胜利发电厂要紧盯重点指标,全面做好风烟系统、制粉系统、给水系统、脱硫系统、机组循环水系统等系统优化。石化总厂要做好对蒸汽动力系统锅炉、汽机等重点耗能设备的维护和优化运行工作。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东营市下达胜利油田煤炭消耗总量指标233万吨,胜利油田所属胜利发电厂和石化总厂实际煤炭消耗总量215.01万吨,比2018年煤炭消耗压减31.24万吨。

2、2020年东营市下达胜利油田煤炭消耗总量指标228万吨,胜利发电厂和石化总厂1至10月实际耗煤量183.1万吨,同时为11、12月份冬季生产及民生供热保障预留煤炭计划44.2万吨,计划全年煤炭消耗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指标之内。

3、油田于2019年顺利创建中石化绿色企业,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绿色能源等六大行动,油田及胜利发电厂、石化总厂均构建了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

七、整改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八、整改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应胜利发电厂和石化总厂申请,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组织生产运行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联合验收,确认胜利油田所属单位胜利发电厂和石化总厂已完成“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第29项)”整改,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九、联系方式

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8711603

   十、说明

本次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联系。

 

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

                                           2020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