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河采油厂2015-2019年东营区域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河采油厂2015-2019年东营区域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建设地点:东营市广饶县、东营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设施验收调查书、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林志
联系电话:1335661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