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渤37-斜1、东19-斜31、孤北101-斜4零散井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渤37-斜1、东19-斜31、孤北101-斜4零散井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公示日期:2020年4月10日-2020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菲 0546-888623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2020年4月10日
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渤37-斜1、东19-斜31、孤北101-斜4零散井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渤37-斜1、东19-斜31、孤北101-斜4零散井调整工程.pdf
验收意见-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渤 37-斜 1、东 19-斜 31、孤北 101-斜 4 零散井调整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