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渤南油田义页平1块等井区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油井20口,新建丛式井场4座,项目采用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并配套建设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量18×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32.73×104t/a(第15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571775
邮箱:yujun098.slyt@sino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刘忆楚
联系电话:0546-8762665
邮箱:6595936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