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二区 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二区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二区 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内

公示日期:2019123-1230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工   15954657773

孤东油田二区 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其它意见说明.pdf

孤东油田二区 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专家意见.pdf

孤东油田二区2-15-侧平531等七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终评审.pdf

信息来源: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