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油田孤东827块东部局部井区完善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孤东油田孤东827块东部局部井区完善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东油田孤东827块东部局部井区完善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建

联系电话:15954657773

孤东油田孤东827块东部局部井区完善开发工程--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rar

 

 

信息来源: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