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东区中部馆44油水过渡带韵律层水平井挖潜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东区中部馆44油水过渡带韵律层水平井挖潜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中华村南500m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661379859
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东区中部馆44油水过渡带韵律层水平井挖潜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