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梁采油厂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纯梁采油厂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2019年8月22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在孤东采油厂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纯梁采油厂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专家意见(验收专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联系人:江威    

联系电话:15666216907

邮箱:jiangwei889.slyt@sinopec.com

 

 

1-纯梁采油厂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pdf

2-纯梁采油厂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登记表 .pdf

3-高青管理区、大芦湖管理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验收意见.pdf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信息来源: 
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