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同志事迹材料

   [人物简介]李梅,女,山东省滨州市人,1970年10月2日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年4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曾任任胜采22队政治指导员、胜采二矿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胜采培校党委书记、管理局工会女工部部长,现为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1989年9月,年仅19岁的李梅被分配到胜利采油厂采油二矿采油22队工作,为尽快掌握油水井分析,她从自己管理的油水井做起,一口井、一口井地调查摸索,认真做好记录,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技术员,请教老师傅,学中干,干中学,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摸索,李梅便熟练地掌握了油水井的分析。1991年5月,在胜利采油厂组织的开发知识竞赛中,她和她的两位同志齐心努力,一举夺得了比赛的第一名。她把自己学到得油水井分析知识应用到生产实际中去,针对承包21171油井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挖潜措施,实施后,很快见到了日增产原油3吨的效果。

  1995年8月,李梅担任了胜采22队副队长。工作中,她非常注重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对技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她总是亲自挂帅组织技术人员攻关,大胆将油藏研究成果用于开发实践,在挖掘老油田潜力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是应用水驱规律曲线理论对单井单层研究,找出多层砂岩油藏分层剩余油分布规律,先后在6口长闭井上应用成功,增油19285吨;二是运用测井二次解释成果对油井进行二次评价,提高了油层解释精度,改善了挖潜效果;三是运用沉积微相理论,进一步划分沉积单元和沉积微相,精细小层对比,为寻找剩余油提供了依据。三项研究成果的应用,使22队在特高含水开发阶段连续五年实现稳产。

  1997年,李梅走上采油22队政治指导员的岗位,真正成了全队的带头人。为了发挥全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李梅结合本队实际,实施了党员目标化管理,对每个党员都建立起了目标管理档案。考核过程中,做到了日常有记实,季度有考核,全年有规划、有总结。每个季度考核后,将结果反馈给党员,由群众进行督促整改。为把党员目标化管理推向深入,李梅又不失时机地开展了五项活动:一是坚持每周一次党员活动日;二是坚持每月一次党员奉献日;三是开展“创井建区”活动;四是开展“三结对、三帮扶”活动;五是开展“懂经营、会管理,争当本岗位管理能手”达标竞赛活动。仅98年一年,全队党员义务奉献平均22天,提合理化建议192条,累计增油600多吨,创效益36万元。

  1997年李梅被评为全国先进女职工,1998年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优秀女职工,1994年被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劳动模范,1993年李梅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998年荣获山东省劳动竞赛标兵荣誉称号,1992年被评为胜利油田双文明标兵,1993年至1998年连续六年李梅被评为胜利油田劳动模范,1999年获得山东青年五四奖章,1994年被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劳动模范;2000年被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信息来源: 
2011-09-21